昨天再前往漁人碼頭的船上,
看著身旁成雙成對的情侶,
除了心裡有點幹之外,
我真的想不出有什麼形容詞可以在訴說我當時的心情了,
在加上昨天忽然看到好多很閃光的畫面,
忽然回想到我在愛情路上,似乎沒有這麼順利,
讓我赫然想起我的身旁曾經也有過號稱女朋友的人,
為什麼我要用號稱呢??
第一個女朋友,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當時的她會喜歡上我,
我想哪就是國中生的眼睛會有近視的原因吧,
當時的我,除了有點自信外,其她的就是胖而已,
後來這段戀情,就在我的吃醋下分手了,
據可靠消息指出,才兩個禮拜,還沒牽手就掰掰了。
第二個呢??我到了現在也還是想不透為什麼她會喜歡上我,
或許真的是巧合中的巧合吧,但是我只能說,距離真的讓人感覺很難受,
加上我自己不好好珍惜,撐了一個月又七天,
我又這樣又傷害了一個女生,
唉,這次雖然日期變長了,但是號稱俗辣的我,好像還是沒有牽手,
難道我真的需要多交幾個女朋友,才會抵達牽手這步嗎???
不過我想最近應該不會想交女朋友了吧,
畢竟我希望我能夠看著這個女生先找到幸福後,
我才有資格重新尋找自己的對象吧,
畢竟我傷害她在先,沒有資格先比對方得到幸福,
假如妳看到這篇網誌的話,我只想跟妳說,
妳真的讓我學到什麼叫做喜歡一個人的感覺,
是我不懂珍惜,所以妳一定要找比我還會珍惜妳的男生當男朋友,
好嗎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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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一定會懷疑為什麼我要打在網誌上,
我就坦白告訴大家吧,
因為我真的是個俗辣,不敢跟她親口說這句話,
甚至連msn都不敢再敲她了,
就這樣囉。
- Jun 06 Fri 2008 11:58
愛情路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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